2011年3月15日 星期二

3原則 ECFA對陸降稅清單出爐


(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4日電)兩岸經濟協議(ECFA)今天早期收穫清單正式出爐,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,台灣對大陸開放的部分,秉持3原則,包括產業生產所需原料、國內較無生產的產品及雙邊互惠的項目。



對於早收清單協商結果,施顏祥說,他是「審慎處理,尚可接受」。他也提到,工業局與國內產業公會協調,過程很綿密,與業者保持密切聯絡,「艱苦無人知」;與大陸協商,非正式的協商至少有11次以上,今天終於完成。

中國大陸同意對台灣降稅的早收清單計529項,金額138.4億美元,占台灣出口到大陸金額的16.1%;台灣同意對中國大陸降稅的早期收穫產品清單計267項,占大陸出口到台灣金額的10.5%。

台灣同意對中國大陸降稅的原則有哪些?施顏祥表示,秉持3個原則,第一是屬於產業生產所需原料部分,業者需要的零組件和原材料,對成本和半成品製造有幫助者,例如上游原材料、石化基本原料、特用化學品。

第二,國內較無生產的產品,依賴進口者。例如遊樂設備,其他遊樂場迴轉台、鞦韆台、拉鍊零件、眼鏡等。

第三,早收清單雙邊互惠項目,也就是兩邊一起降稅者。例如石化上游的基本原料、介面活性劑、機械原料、紡織中上游的產品。990624

文章來源: 中央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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