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

商業賄賂 豐田遭中國罰款


〔編譯羅倩宜/綜合外電報導〕中日緊張關係升高的同時,中國杭州工商局以商業賄賂罪名,對豐田(Toyota)汽車的貸款部門裁罰,沒收違法所得,並處以罰款。



這是豐田首度在中國因行賄受罰,豐田汽車金融有限公司(Toyota Motor Finance(China) Co.)主要負責個人汽車貸款。杭州市工商局表示,自二○○八年八月開始,該公司以「手續費」或「服務費」名義,支付財物給豐田汽車的經銷商,換取優先推薦豐田金融的貸款。截至今年四月,豐田已向杭州金豐豐田等三家經銷商行賄,獲得四十九名客戶的貸款,扣除營業稅後,不法獲利為人民幣四十二萬六千元。杭州市工商局決定沒收上述款項,另處以十四萬元人民幣罰款。

杭州工商局官員表示,上週五已發出通知給豐田。豐田汽車金融公司不具名人員則稱,該公司提供的車貸利率最高為十%,提供給經銷商的服務費是鼓勵業績,不能算行賄。

根據新華網報導,豐田金融的一年期貸款利率為十至十三%,而中國四大國有銀行的同類貸款利息不到七%。據傳除了杭州市工商局之外,寧波等地工商部門也已針對豐田金融展開類似的商業賄賂調查。

文章來源: 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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