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

立報?報聯播:當街頭找不到房仲業


大學畢業後的第五年,當年信誓旦旦說要幫大家找到落腳的地方的阿信,難得參加了一次同學會。



「阿信,那年畢業你不是說要讓大家有房子住?」

「對阿,我還一直在幫人找房子看房子。」

「不過還有很多同學都還買不起房子,怎麼你已經自己先偷跑了?」

「對啊!聽說你買的那個物件還不錯,雙捷運喔……。」

你一言我一語,大家嘴邊的話題從往日回憶,突然變成了購屋諮商。

房市集體焦慮的推手

「這是我的名片,大家有需要可以到我的店來聊聊。」

「聊聊可以啦,買賣就別談了。他負責的那個區域,口袋沒有8、9位數字的錢就別想了啦!」一旁沈寂許久的小曹說話了。

「大家別老擠在市中心,多往城市外圍多看看,有不少好的物件,現在進場還很廉價,又有增值潛力。」小曹振振有詞的說著。

「你講得那些地方現在晚上跟鬧鬼一樣,生活機能很差耶,捷運要拉過去,我看也得再等個幾百年。」當年班上的僑生崔姐說話了。

「大家實際一點,市中心還是可以租到房子的,交通便利,不用每天通勤搭車,站成蘿蔔腿、坐成西洋梨。來來來,這是我的名片。」

一場同學會搞成買房焦慮的集體治療會,搞房地產的同學口沫橫飛,彷彿是在上演電視裡頭密集強打的房仲廣告。然而無論廣告的說詞如何美好,也掩蓋不了許多在畸形房屋市場邊緣徘徊的惡夢:高租金、高額頭期款、長期背負貸款等等壓力。

房仲賣的不是房子

市場上活躍的房仲業,非但不像廣告裡所說,能夠提供年輕一代美好的明天,反而是在買賣交易當中,快速且急遽累積了大量的「獲利」,甚至也是房價居高不下的推手之一。仲介在買賣資訊透明度低的交易環境當中,所扮演的角色絕非是為買方找到合適的住宅,而常是站在賣方立場,以佣金與差價獲利為目標。

房仲業在市場上講究的是如何從消費者身上獲利,而非為人尋求一個安身立命、健康舒適的住所。也無怪乎房仲的花招與話語術推陳出新,許多消費者都誤以為是向房仲購買房屋,然而在銀貨兩迄後,房仲對於房屋售後的保固、瑕疵等權責卻又可置身事外,難怪房屋買賣糾紛成為法院重要的業務來源。

假如房仲消失在街頭

房屋仲介公司在台灣存在已經超過25個年頭,一般民眾經過這些年的洗禮,對於房屋買賣、解決住的問題,尋求房屋仲介協助已成慣習。這種透過第三方處理買賣的方式,幾乎沒有其他管道能替代。如果有一天,這些以房屋買賣出租仲介的「公司」消失了,我們該怎麼去解決日常生活最基本的住房需求?

有個前提必須被確立,那就是住宅、空間,是為了被人使用的目的而建造,而非為了買賣獲利而存在。只有將住宅背後的價格排除,讓住宅回歸居住的目的,才能使房仲獲利的來源得以消失。走過這一步之後,尋找房屋就能簡化成為資訊流通的問題。

房仲業的消失或許可以讓人擺脫市場長時間的洗滌,重新召喚除了買賣住房以外的安居的可能性:集體自力造屋、合作社住宅等不同解決居住問題的可能。畢竟人們已經「認命」太久了,幾乎已經失去對生活環境的想像力,應該讓使用者提出居住環境的需求,而不是由室內裝潢來粉飾日照通風不足的惡劣條件,更不是由房仲業剝皮喊價生活品質的價格。

如果房仲業從這個社會中消失,也許我們不在被塞滿房屋廣告的信箱所困擾,同時也能真正住的舒適與健康。

文章來源: 台灣立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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