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

必「敗」伴手禮 縣府推廣商家憂「唱衰」


在台北縣政府碧潭花火節的網站上,其中伴手禮的選項裡頭,出現了「必敗」這兩個字眼,被遴選為必敗伴手禮的店家,以為網頁上頭的字眼是寫錯了,認為部分店家,對於新世代的流行語覺得不太舒服,應該使用其他的字眼取代,不過縣政府說,這是一種Y世代語言,表示這是一定要買的,為了吸引年輕族群的消費者,沒有其他的負面涵義。



在縣府碧潭花火節的活動網頁上,出現了「必敗伴手禮」的字眼,讓被選中的店家覺得怪怪的。商家:「可能是寫錯了吧,怎麼會用這個詞呢!」商家:「是有點怪怪的,用一些優雅一點,更有創意一點,也OK,無可厚非。」

寫著必敗伴手禮,還是失敗的敗,有民眾說,他不敢買必敗的伴手禮,怕買了觸霉頭。民眾:「感覺就很帶衰的感覺,而且聽起來好繞舌,不好,我絕對不會買這個東西。」

民眾反映大,店家只好趕忙查清楚,到底是另類行銷噱頭還是寫錯字,一經過詢問之後,這才發現,「必敗伴手禮」是一種Y世代的語言。商家:「『必敗伴手禮』對不對,這是有特殊的用意嗎?喔,一定要買的意思喔。」

查清楚才發現,是要大家一定要買,不過被選上的店家多少都覺得,這詞用在上頭似乎不太妥當。北縣旅遊行銷科長余雅芳:「『必敗』用的對象是消費者,從消費者的角度發想,這伴手禮好棒,會很想嘗試、去買它,會把自己的錢消費掉很多,是那個意思,不是從店家的角度出發。」

縣府說,當初會使用這個詞彙,是一種創意表現,為的是吸引年輕族群才會使用流行語,不是唱衰店家,而這樣的行銷手法,到底有沒有成功引客上門,就看消費者買不買單。

文章來源: TVB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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