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

勞保不友善 失業父領不到救助金


【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】來自彰化的吳爸爸現年54歲,育有1兒4女。父親節當天,本來在家享受天倫之樂的他,因為失業無力負擔家計,選擇北上到行政院陳情,央求政府給他一條生路。



吳爸爸原本從事自由業,利用多年的積蓄買了一輛卡車,南北兩地奔波,做起載貨工作。雖然辛苦,吳爸爸表示,生意好的時候,一個月至少有6、7萬不等的收入,讓他有能力將子女拉拔成人

然而,好景不常,隨著油價上漲,加上大型連結車削價競爭,目前行情平均運送一噸貨物只有4百元。吳爸爸舉例,光從彰化到台南來回一趟,車子必須經過10個收費站,油錢過路費加上車子保養,遠遠超出送貨賺取的金錢,讓他不得不放棄這項賠本生意。

手裡拿著民國93年「優良職業汽車駕駛」的獎狀,吳爸爸感慨表示,自己平時不抽煙不喝酒,從沒想過自己才50出頭就會失業。家中4名女兒已經結婚,待業中的夫妻兩人仰賴兒子每月2萬出頭的薪水過活。被問及想要怎麼過父親節,吳爸爸無奈笑說:「兒女們只要1人給我5百元,我就能夠過一個月,其他的早就沒有奢求。」

從前當卡車司機時,吳爸爸透過工會投保勞工保險,如今失業,雖然每個月都被勞保局催繳,為不讓勞保年資中斷,吳爸爸咬緊牙根,每個月再怎麼樣也要拿出自己與妻子在內一共3千多元的勞健保費。因為持續投保,吳爸爸的身份被政府認定為「有工作的」勞工,無法接受任何一項失業救助。依照規定,勞保年資必須達25年,或是投保人去世,才能領回保險金。對於沒有收入仍需支出的吳爸爸來說,只盼一天過一天,早日領回勞保給付。

吳爸爸表示,勞保的規定對許多身處於社會底層的民眾不合理,許多人辛苦工作一輩子,依法投保、按時繳納稅金,卻因為中年失業,讓投保年資中斷,過去累積的保費有如石沉大海,如果咬著牙繼續投保,就無法得到失業救助。吳爸爸建議,勞保應依照勞工投保年限,在勞工退保時等比例退還部份金額,否則,位居弱勢、隨時有可能失業的勞工根本得不到保障。

文章來源: 台灣立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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