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王榮祥/高縣報導〕男子張宗豪因殺人案遭判刑11年,今年6月剛假釋出獄,不料回到社會後竟把搶奪當工作,在高縣、屏東涉及多起搶奪金項鍊案件,變賣後拿來享樂,前夜遭高縣警方循線緝捕。
縣刑警大隊重案組調查,張宗豪(35歲)有殺人、搶奪、竊盜、公共危險等前科,他在今年7、8月間,涉嫌於高縣、屏東犯下多起騎機車搶奪金項鍊案,搶奪對象不分男女,初步了解其涉及9件搶案中,有6名被害人是男性,疑因男性配戴的金項鍊通常比較重,遂成為張嫌下手目標,正好近期金價上揚,張嫌變賣贓物收益豐碩。
警方發現,張嫌幾乎天天拿贓款去吃喝玩樂,錢用完了就再搶,被捕時身上還留有游泳池優惠券、電影票根等物。
警方指出,張嫌應知道假釋期間若又犯案被捕,刑期可能加重,所以帶著隨身衣物,藏匿鳥松鄉某古厝裡。
警方根據其犯案失敗後遺留跡證全面追查,終於找到張嫌躲藏地點,昨日偕同林園警方、仁武警方、屏東警方圍捕到案,偵訊後依搶奪罪嫌移送。
文章來源: 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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